平原涵宇工程有限公司,原名平原涵宇工程公司,公司成立于1992年6月,隶属于平原县水利局。2018年7年23日完成企业改制,更名为平原涵宇工程有限公司,隶属于平原县财金发展有限公司,为国有独资企业。公司下辖综合部、市场部、工程部、质安部、财务部及项目部,现拥有员工135人,注册资金5105万元。
公司现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、凿井甲级资质,具备多种工程综合施工能力。可承揽单项合同额3亿元以下的各种类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工程的施工,工程内容包括:不同类型的大坝、电站厂房、引水和泄水建筑物、基础工程、导截流工程、砂石料生产、泵站、涵洞、隧道、施工公路、桥梁、河道疏浚、灌溉、排水工程施工等。
可承揽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:14层以下、单层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;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;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。
近年来,公司先后承建了平原县龙门水库、夏津县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、山东省平原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项目、庆云县南侯水库工程、2017年度平原县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、平原县城区水厂扩建、马颊河干流德州段应急治理工程、平原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国家试点项目、德州市潘庄灌区2018年度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等百余项工程项目。施工队伍不断扩大,技术能力不断提高,公司实力大幅跃升,数次获得山东省“鲁水杯”优质工程奖、山东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奖。由于管理严谨,诚实守法,公司自2013年以来年年被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 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。公司自成立以来,安全生产零事故,2016年4月被水利部评定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单位。
在施工活动中,我们公司一贯坚持“质量重于泰山,信誉高于一切”和“诚实守信,有诺必践”原则。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取得了较高的社会信誉。放眼未来,平原涵宇工程有限公司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全力做好基础设施建设,创建精品,创造价值,创新发展,向着发展国际化、经营多元化、服务专业化和管理信息化的战略目标阔步前行。